一、公告事項
1.第一次試玩6/12,決戰六年級6/19。這一週王老已經看到完結的曙光了,謎題完成率愈來愈高,故事組劇本完成、資訊組開始畫分鏡,手工組在設計戲劇、現場要用的作品,下周請大家完成謎題,我會找謎題設計組討論再做修正,有機會讓各位互相玩彼此的謎題。
二、 本週概況
1.週一:選社團。小組課-旅行規劃。
2.資訊科技:宇宙分區。
3.週二:實境解謎。
4.週三:實境解謎。
5.文學課:相對聯想(四)。(僅早自習上課,第一節去閱讀競賽)
6.生態課:台灣黑熊
7.週五:實境解謎。
三、 第十三週預告
1.週一:專研的燃料。小組課-旅行規劃。
2.資訊科技:宇宙分區。
3.週二:專研的燃料。
4.週三:實境解謎。
5.文學課:相對聯想(五)。
6.生態課:兩隻小熊
7.週五:實境解謎。
四、 回家任務:給各位2週製作,5/25(二)前繳交即可
上週看到大家描寫的時間販賣社會問題,王老覺得超級有趣,產出很多我沒有想到的點,我想把這個平行世界擴張,設定的更詳細。如果在這樣的背景設定下,會發生甚麼樣的故事,可選擇下面幾種角色表達:
1.作家-請寫一個最少200字的小短文,訴說在這樣的世界觀之下任何一個角落可能會發生的溫馨、恐怖、悲傷、快樂的故事,請直接把故事貼在留言板。
2.發明家-設計時間買賣的機器,在這樣的世界觀之下,你覺得能夠買賣時間的機器會長甚麼樣子?嘗試想像他的外貌,把設計圖交給王老。
3.政治家-設計幾條法律,在要讓時間販賣合法的狀況下,為了避免時間買賣的悲劇與社會問題發生,請你訂定幾條法律規範時間販賣的行為,直接把法條貼到留言板。
4.畫家:請用簡單的漫畫或單面畫作訴說在這樣的世界觀之下任何一個角落可能會發生的溫馨、恐怖、悲傷、快樂的故事,將圖交給王老。
五、本週簽到任務:
直接把回家任務變成簽到,但選擇畫圖或沒有辦法馬上完成的,留一個簽字即可。
簽到
簽到!
簽到!我想到任務要做啥後再留言!
楊美女乃畫家是也!
?????
先簽其他以後再說
先簽到其他的以後再說
簽到!簽到!簽到!
換個名子在簽到
簽到
任務可能還要慢慢想。
簽到
簽到再說
政治家
1. 單次買賣最高上限1年,因為不知道對方壽命長度,可能你買10年,但對方只剩一天,他死了,你就無法確認你買到多少。
2. 兒童保護法,未滿20歲兒童不得交易時間,並受到政府補助
3. 課時間稅,以該人當年收入3%計算
4. 不用說,搶奪(強迫)別人交易時間,賠款則以你拿走的5倍計算,若對方已死亡則給繼承,沒的話交給政府
5. 不可跨國交易時間,要不然就變戰爭
6. 銀行貸款利息限度,大概上限月複利10%吧
7. 分地區,讓貧民和富人分開,要不然貧民還不去搶富人的時間啊,換地區就繳稅吧(自證身分
政治家:
《時間法》
一、每筆交易皆要立一份合約,並在每年繳交交易資料給時間管理局。
二、未成年(18歲以下)不能販售時間,也不能買或贈送。(未持有時間交易證就不可交易時間)
三、成年後(年齡≧18歲)可申請時間交易證,該卡若破損等無法辨識的情況下可申請補發。
四、時間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可贈送。
五、合約內容應包括:日期、金額、交易者、雙方簽章、時間交易證之卡號。
六、跨國交易需經過雙方政府同意。
七、買賣上限一次6個月,防止雙方虧損。
八、若搶奪他人的時間,你的所有時間將歸被害人所有。
九、禁止典當時間,若查獲,扣押所有財產。
十、戰爭期間,每人每月捐獻時間給前線弟兄。(捐獻量依戰情而定)
十一、公定價格為每小時200元,違反者將處購買的時間量價值X5之罰款。
此法案會通過三讀嗎?我在等游錫堃的槌子敲下去!
簽到。
簽到
簽到
《政治家》
一、每次買賣時間前,都要先寫一份合約,雙方要簽名同意,交給時間管理局,時間管理局也同意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二、 18歲以上才可以買賣時間。
三、不可以強迫別人跟你買賣時間,或是搶奪別人的時間。
1.如果強迫別人跟你買賣時間,或是搶奪別人的時間,處以有期徒刑x年(x = 搶奪或強迫別人跟你買賣的時間乘以50)
2.如果被害者已經死亡,加害者的所有時間歸於被害者的繼承人。
四、一年只能買賣時間一次,一次最多只能買賣半年的時間。
五、每小時最多$500 ,至少要$200 。
六、跨縣市、國際的時間交易,要經過兩邊政府同意。
OK吧
發明家,簽
簽到!任務可能還要慢慢想,目前應該會以作家的身分來創作這次的題目。
先簽到再說
先簽!
發明家
發明一種口徑3cm、高15cm的雙開口桶,賣時間的人只要從一邊吐氣就能吐出時間,買時間的人只要從另外一邊吸氣,就能夠有賣時間的人的時間了。
到!
作家+政治家
故事第一部分
時間買賣的故事
在一個偏僻的小村莊裡,住著一戶窮人家。他們有個12歲的聰明女兒叫娜娜,娜娜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他們靠爸爸工作賺錢,雖然薪水只有一點點,但是足以讓這一家人不至於餓肚子。一家五口在這樣的家境下,生活過得還不錯。
但是好景不常。某一天,一群幫派裡的不良分子聚集到娜娜家門口。爸爸叫媽媽帶著小朋友快躲到房裡去,他自己應對。這群人踏進家門,其中一個人舉著槍威脅娜娜的爸爸交出100年的時間,不然就要開槍殺了他,他還朝天空鳴槍讓他更害怕。娜娜的爸爸知道兩種選擇都不能活下去,只好交出時間,因為至少他還能留給家人一點錢,幫派裡的人交給他500元,準備向他索取時間。娜娜的爸爸苦苦哀求:「能不能……再給我多一點?畢竟……你奪走的是我最寶貴……的生命啊!」幫派裡的人再拿出500元,接著了結他的生命。躲在房間裡的弟弟和妹妹差點哭了出來,娜娜和媽媽趕緊摀住他們的嘴巴。幫派拿著錢,誘惑其他人出來,可是沒有用,所以他們先暫時離開。媽媽和娜娜不敢報警,怕幫派又來找他們的麻煩。
少了這位家裡的支柱,他們的生活困苦許多。媽媽只好賣生命來養活孩子們,媽媽已經賣掉30年的生命了,再這樣下去她隨時都會死。娜娜勸媽媽不要再賣生命了,弟弟妹妹也說他們可以不用吃飯。這一家人就這樣餓了三天。媽媽也開始逐漸衰弱,她為了讓娜娜在這剩下的時間過得好一些,把弟弟妹妹的時間賣出去賺錢。但是,在一年後,媽媽還是死了。死前,媽媽對娜娜說:「你一定要想辦法讓這個世界……變得公平一些……也變得和平一些。」從此,娜娜就把這句話銘記在心。
之後,娜娜被寄養在隔壁家庭,考上很好的學校,養母推薦他去當醫生,但娜娜還是一直記著媽媽跟他說過的話。她決定去立法院工作,設立讓大家都覺得公平的法律。
十幾年後,娜娜結婚了。再過了兩年,娜娜和她的丈夫生了個孩子,隔年,就是娜娜提出的《時間交易法》實施的第一年。
《時間交易法》
一、未滿20歲者不得買賣時間
二、買賣時間,必須先到法院領取簽約,雙方均同意才可買賣。
三、年滿20歲後,可以領取「買時間卡」和「賣時間卡」,每人限領一次。
四、卡片不得轉賣、贈送、隨意丟棄、偷竊,違反規定者將被沒收所持有的 「買時間卡」和「賣時間卡」。
五、買時間時,請持「買時間卡」到指定機器刷卡,每人只能使用該卡五次。
六、賣時間時,請持「賣時間卡」到指定機器刷卡,每人只能使用該卡五次。
七、每次購買時間不得超過半年。
八、一小時最多賣800元,最少100元。
九、不得搶奪他人的時間。
十、不得強迫他人買賣時間。
十一、違反以上法律者,將被扣除當筆交易時間+20年的時間。
如果尚未死亡,會被罰當筆交易金錢乘以30倍的罰緩,並處以有期徒刑
10年。
十二、如被強迫買時間者未死亡,當筆交易時間會全數還給被害者。
十三、如被強迫買時間者已死亡,當筆交易時間會交給親屬。
一等親優先,接下來為二等親,以此類推。
十四、如被強迫買時間者已死亡,且沒有其他家屬或親戚,當筆交易時間會交
給政府,補助低收入戶。
十五、所有的非法交易金錢將全數交給政府,補助低收入戶。
故事第二部分
娜娜一家因為政府還在改善經濟困難,在行政機關工作的人薪水很低,現在還是很窮。但是至少他們過著和娜娜小時候一樣幸福的生活。她一歲的兒子瑞瑞也很開心,因為他們已經有錢付得起瑞瑞的學費,所以他以後可以去上學。
雖然時間交易法推出以後,「時間強盜」減少很多,不過還是有人不把法律當一回事。有一天,就有一個搶奪很多時間都沒有被抓到的「時間強盜」來拜訪娜娜家。一開始是瑞瑞從窗戶發現可疑人物,去跟娜娜說。娜娜往屋外瞄了一眼,真的是很可疑。她本來想馬上報警,但他已經在轉動門把了。於是娜娜趕緊帶著瑞瑞躲起來。留下丈夫一個人在外面。接下來發生的事就和當時一樣,娜娜的丈夫被扣除40年的時間後,死在客廳裡。娜娜後悔當時自己太害怕了,但她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打110。娜娜說明事件後,警方馬上趕到,不一會兒,便逮捕了犯人。犯人被帶到警局,娜娜對一位警察說:「他向我丈夫強迫買了40年時間,然後付了5000元給他。」犯人馬上被扣除了60年時間,他還沒有死。警方罰他15萬元,他也乖乖拿出錢,並說他已經反悔了。但他還是被押進大牢。
隔天,隔壁的一位獨居老人家也被「時間強盜」所殺害。警方發現他已經沒有親戚,也沒有兒女。所以並將這次的交易金額8000元全數交給政府。幾天後,政府將錢交給娜娜,說:「這些錢給你。這是一件時間殺人事件的交易金額,希望這些錢能讓你的家境好一點,你也要繼續努力為時間交易的問題努力。」娜娜不好意思的收下這筆錢,說:「好的,我會繼續努力。」
後來,娜娜重新取了一位丈夫,他有一個女兒叫妮妮,和瑞瑞一樣大。妮妮和瑞瑞一起去上幼兒園,感情很要好。政府的經濟問題解決後,娜娜家也得到更多的補助。從此,這家人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
政治家
(時間交易法)
前言
為維護世界和平及世界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確保每個人身的安全與公平,特別成立「跨領域專業人士的時間交易審查委員會」和制定此法條作為依據的法律。
第一條
本交易的供給者,只能來自有意願買賣自己時間的安寧病房的病友,填寫買賣申請表,上傳到世界時間買賣中心雲端。(註1)
(註1)全世界都能進行時間買賣交易,但為了世界和平和秩序,由聯合國管理世界時間買賣中心雲端
第二條
本交易的需求者,需提出需求提案,供時間交易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才可以進行買賣。
第三條
每人一生只能交易2次,不能跨國交易,如果是雙重國籍者,無論以哪ㄧ國身分交易,都需要符合一生交易2次規定。(世界時間買賣中心雲端會控制)
第四條
對於本交易的需求者,需要為提供者舉行其想要的告別式(申請表的內容之一), 並將交易所得到的金額交給其家屬。
第五條
為維護人人平等,無錢交易的需求者可以申請其他方式(如志工等)向政府貸款,由時間交易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可以進行交易。
第六條
時間交易法要結合指紋辨識法ㄧ起執行,要求ㄧ出生就要建立指紋資料庫。(註2)
(註2)由於時間買賣法,買取人的生命時間,因此每個人生命長短需要能被計算,所以要由每個人的就醫記錄和內容,知道能買賣的時間,所以任何住進安寧病房的病人都能推估可以交易的時間。健康就醫記錄都是透過指紋資料庫儲存。
第七條
任何交易違反本法規定,讓他人權益受損或危害世界和平和秩序時,可以檢舉或要求調查處理。
第八條
任何交易違反本法規定,讓別人權益受損或危害世界和平和秩序時,應該負賠償責任,被害者可以請求委員會計算損害金額,要求理賠。此交易的侵害者,終身不能再交易。
在這個世界既寧靜又安詳,此時一道光從天而降,劃破了寧靜,我們的手上出現了天數、小時、分鐘和秒數,耳邊也傳來了許多尖叫聲,新聞也播出政府被不明組織壓制,手機的熱搜都是之類的事件,據說不明組織是來自未來的人,因為能把全世界的人手上刻上數字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也能在短期之間壓制政府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突然有一位老年人的數字歸零,在我面前倒下….這時我才了解殘酷的世界才要開始。
隔天制定了許多法令在一天內就通過了所有階層,出現了與我們手上數字的相關法條,例如:1.
在不同國家人需要得到該國的護照,否則將會遭到警方追捕 2.18歲以上才能進行「時間的交換」 3.凡是任何要用錢付款的東西一律用時間替換 4.工作的成效會拿到相對應的「時間」…等等,因此在每個國家的貧富差距皆不同,在我們國家人民沒有貪汙或內鬥…等行為,所以我們國家是數一數二和平的國家,也不能說是「和平」,我們在和平的定義上只是永遠的服從法律和不明組織的支配而已,現在的我很嚮往以前那簡單樸實的生活,那些正在抵抗的人們,也只是一些無謂的掙扎,過不久就會被擺平,沒有人會記得這些事。有那麼多時間是好事嗎?我每天都會這樣問自己,富人可以達到長生不老的境界,而貧困的人時間會被富人剝奪,在我們的世界富人就是永遠站在頂端,而貧困的人卻沒有插手的餘地…人們都有自己嚮往的安樂之地,而我們只想要爬上頂端,那種癡迷和瘋狂的心態都是因為有那一道光的出現才會讓我們如此墮落,不是嗎?如果那道光沒有在我們的世界上降臨的話,我還能和家人坐在沙發上一起看電視度過歲月,也能和戀人度過下半生,如今已沒有歲月可言,時間被我們催燦、破壞,甚至時間就能激發出我們的人性,其實這一切我們只是想要在這世界存活有那麼難嗎?
時間的存在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存在,我們都會好好的愛惜他利用他,但是如果時間變成金錢,在這個世界人人都能活到上百歲或著上千歲,人們就開始有了慾望、貪汙的心態。如果時間不能改變但能讓你過著幸福美滿的人生和時間對你來講只是金錢,而你能得到長生不老的人生你會選擇哪個呢?
這個世界上,每個人的右手臂內側都會有自己的時間;也就是自己的生命。至於這個時間是可以買賣的,理所當然富有的人就掌控了整個社會體系;窮人拚了命工作賺錢卻也活不了多久……在這裡時間就是金錢,金錢就是時間,買賣等各種交易都是由機器掃描扣除時間來完成交易。例如一杯咖啡便要四分鐘,也就是說減少了四分鐘的生命,所以時間特別珍貴。除了富豪或權威人士等等其餘的人到哪都是用跑的,避免浪費任何點點滴滴的時間。這個社會已經沒有了娛樂,人們四處奔波只是為了養家餬口,一生下來就是為了活而活,但諷刺的是這就是人們存活的真正意義。如何在殘酷的現實中倖存下來才是第一,娛樂、愛情等等則是其次。娛樂和休閒已經成了有錢人的象徵,他們可以在大街上悠閒地漫步,欣賞著匆匆而過的人群、走投無路的窮人們一個接著一個倒下,來顯示自己的財力和愚蠢。
續集
對窮人來說,擁有一個月就已經是富有的人,但真正站在頂端的人們,擁有好幾十年也習以為常。甚至能擁有一個世紀也不是怪事。在如此殘酷且險惡的社會,就算你是個有錢人,你會快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