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班新生招生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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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 08-12-2010 | By : jlr | In : 資優教育

臺北市西湖國民小學資優班招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依照原計畫修正)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二、目的: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能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三、辦理單位:
(一)輔導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四)召集單位:臺北市北投國民小學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西湖國民小學

四、實施對象:本市各國小升3年級以上資賦優異學生,本校招收二升三年段。原則上以西湖國小鄰近之學校招生(麗山、文湖、濱江、永安)為主,其他學校學生若有交通、戶籍遷移等因素可彈性選擇報名處理。

五、鑑定流程及標準:
(一)鑑定流程:
觀察推薦(SPM或CPM百分等級85以上,或表現優異者由級任教師、家長推薦,惟其名額不逾全班人數1/3為原則)→初審(審查轉介資料表)→初選(國民小學團體智力測驗)→複選(個別智力測驗及觀察評量)→校內初判→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召開鑑定安置會議綜合研判。

(二)通過國民小學團體智力測驗標準者,其篩選優先順序如下:
1.測驗成績達百分等級93(含)以上者。
2.測驗成績達百分等級85(含)以上者。
3.依測驗成績擇優排序,各校通過人數以60人為原則。

(三)個別智力測驗結果達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者,參加入班觀察評量,入班觀察名單由各校校內鑑定評量小組決定。

(四)入班觀察活動結束後,由各校召開校內鑑定評量小組初判會議,研議安置建議名單。

 六、各項鑑定測驗工作完成時間如下
(一)觀察推薦:99年11月19日前送西湖國小。
(二)各校團體智力測驗題本數量回報北投國小:99年11月23日前完成。
(三)團體智力測驗:99年12月15日。
(四)個別智力測驗:100年2月22至3月4日間完成。
(五)6次觀察評量、各校校內鑑定評量小組初判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送北投國小:100年5月27日完成。
(七)鑑輔會:100年6月7日至13日。
(八)安置學生名冊送交北投國小:100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北投國小將安置學生名冊函報教育局:100年6月15日前完成。
(十)通知入班:100年6月23日至24日,由本校通知入班學生家長及轉介學校。
(十一)安置學生通報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作業:100年8月20日前完成。

七、其他

(一)經鑑輔會安置各校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之學生,無需遷移戶籍可逕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學生未依本校規定之報到日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安置資格。

(二)經鑑輔會安置就讀各校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之學生,因戶籍遷移等其他原因轉入本市其他設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學校就學者,於符合轉入學校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之安置標準時,學校得以隨班觀察方式,提供學生參與課程接受觀察的機會,觀察結果應提報次學年度鑑輔會鑑定。

(三)適應欠佳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經評估無法適應,為維護兒童之身心健康及適性發展,應輔導學生回歸該校之普通班或轉回原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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